单位电话:0792---3223155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性的价格管理方面的规定;负责全县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
二、拟定全县商品和劳务价格分工管理目录,研究提出全县性价格改革和重要商品及劳务价格调整的计划、方案,并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全县价格总水平的控制目标和相应的调控对策,建立全县性价格监控、预测体系,进行价格动态分析、预测、监测和报告工作;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管理体制及市场价格调控机制,参与研究和协调与价格相关的经济调控工作。
四、在价格分管权限内,负责制定和管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农产品、耐用工业品、交通、房地产等商品的计价原则、作价办法和价格水平;负责制定和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凡涉及全县人民生活的价格,调价前依法组织价格听证会;建立并完善《收费许可证》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审验。
五、负责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劳务价格进行间接管理,对列入价格监审的品种(项目)实施提价申报和备案制度;参与全县价格调节(风险)基金的管理工作,包括风险基金的征收、管理以及提出使用建设等。
六、指导、监督县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有关单位的价格管理工作,仲裁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的价格纠纷及争议,负责衔接毗邻地区的价格政策及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水平。
七、组织、指导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乡(镇)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价格违纪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受理价格举报热线12358的举报案件,组织开展价格信得过活动,参与县消费者协会工作,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
八、建立全县价格信息网络和价格监督网络,开展价格鉴证和价格咨询。负责全县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及商品房审验,以及进行市场调查和价格资料收集、反馈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
办公室: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控制目标和对策建议,负责价格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组织开展价格理论与政策的调研;负责物价的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对重要商品价格调整组织价格听证。电话:3223155。
价格管理股:按照价格分工管理目录的规定,负责制定和管理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间接管理,对列入价格监审的品种(项目)实施提价申报和备案制度。电话:3223155转。
收费管理股:按照价格分工管理目录的规定,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制定、调整,负责核发和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并定期组织审验。负责涉企、涉农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电话:3223155转。
成本监审股:负责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和资料反馈工作,负责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成本监审。电话:3223155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