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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单位: 人社局
 
  人劳局各项办事程序
 
职业介绍许可证审批
A、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B、申报材料
  1、开办申请表
2、工作章程
3、主办单位法人代任命书及本人身份证
4、本人学历证
5、职业指导人员资格证书
6、固定业务场所的产权证明及租赁房屋合同
7、注册资金5万元(验资证明)
C、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D、收费标准:免费
承办股室:劳动股         联系电话:7053737
 
职业介绍许可证年审 
A、办事程序
   1、受理
 2、发证
B、申报材料
     1、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4、开户银行帐号、业务台帐、收费发票存根;
5、自查报告;
6、劳动年审手册
C、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D、收费标准:免费
承办股室:劳动股         联系电话:7053737
 
 
申办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
A、办事程序
1、受理
 2、检查评估
 3、发证
 B、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资格证明;
3、校长及老师资格证明;
4、资产及经费来源证明;
5、拟办培训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C、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D、收费标准:免费
承办股室:劳动股         联系电话:7053737
 
申办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年审
A、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查
3、发证
 B、申报材料
1、自查报告和教学管理业务台帐
2、收费发票
 3、年审手册
   C、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D、 收费标准:免费
承办股室:劳动股         联系电话:7053737
 
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审批
A、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批
   B、申报材料
1、毕业证原件、工作总结
2、评审表1份
3、助理级须报上年考核表1份,资格证、聘任证、计算机合格证
   C、承诺时限:一年审批一次
D、收费标准: 80元/人
承办股室:职称股         联系电话:7053736
 
企事业单位起点职称
    A、 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批
    B、申报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起点职称申报表一式2份
C、承诺时限:一年审批一次
    D、收费标准: 80元/人
承办股室:职称股         联系电话:7053736
 
企业事业单位接收推荐人才服务费
A、办事程序
      1、受理
      2、商调
    B、申报材料
1、录用单位引进人才申请、个人学历、职称证书及有关证明
2、登记表
3、聘用合同
    C、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D、收费标准: 审批初级100元/人;审批中级200元/人;审批高级300元/人
承办股室:职称股         联系电话:7053736
 
企业通过人才交通中心聘用人才
 A、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查
       3、审批
    B、申报材料
1、录用单位引进人才申请、个人学历、职称证书及有关证明
2、登记表
3、聘用合同
    C、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D、收费标准:档案保管10元/人,签证费150元/人次,表格费5元/人;
 承办股室: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7053739
 
人事代理(接管行政关系和人事档案、保留原身份)
 A、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批
B、申报材料
1、单位或个人申请
2、人事代理表格
3、委托代理人员档案及有关材料
     C、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D、收费标准: 20元/人、年
承办股室: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7053739
 
聘用干部续聘审批
A、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批
    B、申报材料
1、聘用制干部续聘登记表一式2份
2、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C、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D、 收费标准:培训费、教材费、续签工本费200元/人次,三年一次。
承办股室:人事股         联系电话:7053734
 
劳动争议仲裁
A、办理程序:
一、永修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永修县行政区域区的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及县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人的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仲裁请求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二)案件属于管辖范围。
(三)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四)被申请人明确,主体资格适合。
(五)仲裁申请请求明确、具体。
(六)仲裁申请书符合规定的要求。
(七)仲裁申请未超过申请时效,或虽超过时效但有正当理由。
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
B、申报材料: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仲裁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仲裁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三)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四)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五)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仲裁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标题写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字样。
(二)申请人身份概况,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三)被申请人身份概况,包括被申请人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请求事项,指申请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涉及多项要求的必须一一列出,否则遗漏部分不予受理。
(五)事实和理由,主要写明被申请人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事实,包括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
(六)尾部和附项,尾部分行写明“此致”“永修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字样,落款签署申请人的姓名,写明申请的时间,最后附项部分主要写明“申请书副本×份,物证、书证×件”等。
C、承诺时限:
一、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当事人如不服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双方当事人均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股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7053740
 
单位新增加人员的工资办理
(一)、新参加工作的干部 包括公务员、事业职员、专业技术人员
A、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人事局或组织部开出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介绍信》,并经编制部门核编盖章。
2、用人单位根据个人档案计算出试用期工资。
3、用人单位在人劳局秘书股领取《试用、见习(学徒、熟练)期工资审批表》一式两份,《试用、见习(学徒、熟练)期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两份,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劳局工资股审批工资。
B、携带材料
1、编制部门核编盖章后的行政介绍信原件;
2、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试用、见习(学徒、熟练)期工资审批表》一式两份,《试用、见习(学徒、熟练)期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两份;
3、材料齐全的个人档案。
C、收费标准:工本费2元/人
D、办理时限:当日
(二)、新参加工作工人 包括技术工人、普工
A、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人事局或组织部开出的工人工作介绍信,并经编制部门上编盖章。
2、用人单位根据个人档案计算出学徒期工资。
3、用人单位在人劳局秘书股领取《试用、见习(学徒、熟练)期工资审批表》一式两份,《试用、见习(学徒、熟练)期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两份,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劳局工资股审批工资。
B、携带材料
1、经编制部门核编盖章的行政介绍信原件;
2、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试用、见习(学徒、熟练)期工资审批表》一式两份,《试用、见习(学徒、熟练)期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两份;
3、材料齐全的个人档案。
C、收费标准:工本费2元/人
D、办理时限:当日
(三)机关事业单位以外单位调入人员
A、办事程序
1、持人事局或组织部开出的行政介绍信,经编制部门核编盖章;
2、用人单位根据人员个人档案计算出人员调入单位后的工资;
3、用人单位在人劳局秘书股领取《调入人员确定工资审批表》一式三份(处级五份),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处级组织部盖章);
4、用人单位根据《调入人员确定工资审批表》填写《工资变动审批簿》,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5、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劳局工资股审批工资。
B、携带材料
1、组织任命文件;
2、(公务员身份的《公务员变更登记表》);
3、经编制部门核编盖章的行政介绍信原件;
4、工资介绍信;
5、经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调入人员确定工资审批表》一式三份(处级以上五份);经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工资变动审批簿》;
6、材料齐全的个人档案。
C、收费标准:工本费2元/人
D、办理时限:当日
(四)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内人员调动
A、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按九人字2007(55)号文规定程序,持人事局或组织部开出的行政介绍信,经编制部门核编盖章;
2、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劳局工资股办理工资关系调转审批;
3、用人单位填写《调入人员确定工资审批表》一式三份(处级五份),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处级以上组织部盖章);
4、用人单位根据《调入人员确定工资审批表》填写《工资变动审批簿》,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5、用人单位携带表格送到人事局审批工资;
6、用人单位将审批后的表格报送到相关部门。
B、携带材料
(1)工资关系转入
1、组织任命文件,
2、编制部门核编盖章后的组织部或人事局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原件;
3、《公务员变更登记表》(调入单位后为公务员身份);
4、工资介绍信;
(2)工资表格审批盖章
1、行政介绍信原件;
2、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调入人员确定工资审批表》一式三份(处级以上五份);
3、用人单位根据《调入人员确定工资审批表》填写《工资变动审批簿》,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C、收费标准:工本费2元/人
D、办理时限:当日
承办股室:工资股           联系电话:7053738
 
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
(一) 公务员、事业职员、专业技术人员
A、办事程序
1、单位根据个人档案计算出定级后工资;
2、填写《新录用(聘用)人员定级工资审批表》一份和《新录用(聘用)人员定级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两份,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盖章;
3、用人单位根据《人员定级工资审批表》填写《工资变动审批簿》,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4、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劳局工资股审批工资;
B、携带材料
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新录用(聘用)人员定级工资审批表》一份和《新录用(聘用)人员定级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两份;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工资变动审批簿》;
C、收费标准:工本费2元/人、工资簿10元/本
D、办理时限:当日
(二) 工  人
A、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个人档案计算出定级工资;
2、填写《工人(合同制工人)确定工资审批表》一式两份,《工人(合同制工人)确定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两份,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盖章;
3、用人单位根据《人员定级工资审批表》填写《工资变动审批簿》,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4、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市人事局审批工资;
B、携带材料
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工人(合同制工人)确定工资审批表》一份,《工人(合同制工人)确定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两份,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工资变动审批簿》;
C、收费标准:工本费2元/人、工资簿10元/本
D、办理时限:当日
承办股室:工资股           联系电话:7053738
 
职务岗位工资变动
A、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人员变动工资相关文件或表格,计算出变动工资;
2、用人单位填写《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审批表》二份(处级以上三份)和《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花名册》一式三份,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处级干部的《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审批表》还要经由市委组织部盖章);
3、用人单位根据《工资变动审批表》填写《工资变动审批簿》,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劳局工资股审批工资;
B、携带材料
1、人员工资变动的文件或表格,公务员变更登记表;
2、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处级以上经市委组织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审批表》二份(处级以上三份)和《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花名册》一式三份,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工资变动审批簿》;
C、收费标准:7元/人
D、办理时限:当日
承办股室:工资股           联系电话:7053738
 
学历变更引起工资变动
A、办事程序
1、人员学历鉴定后,用人单位计算出二次定级工资;
2、用人单位在工资软件中打印出学历变动工资的《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审批表》二份和《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花名册》一式三份;
3、用人单位根据《工资变动审批表》填写《工资变动审批簿》,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4、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劳局工资股审批工资;
B、携带材料
1、人员学历毕业证原件、学籍档案,人员学历鉴定结果;
2、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的《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审批表》二份(处级以上三份)和《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花名册》一式三份;
C、收费标准:工本费2元/人
D、办理时限:当日
承办股室:工资股           联系电话:7053738
 
年终一次性奖金
A、办事程序
1、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年度12月份工资,统计出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
2、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花名册》一式三份,单位盖章;
3、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劳局审批工资。
4、单位将审批后的表格报送到相关部门。
B、携带材料
1、经由县人事局(或县委组织部)备案后的年度考核结果;
2、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的《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花名册》一式三份。
C、收费标准:免费
D、办理时限:当日
承办股室:工资股           联系电话:7053738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正常晋升工资
A、办事程序
1、单位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符合晋升的人员;
2、单位在工资软件中打印出晋级工资的《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审批表》二份(处级以上三份)和《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花名册》一式三份,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根据《工资变动审批表》填写《工资变动审批簿》,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4、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劳局进行工资审批。
B、携带材料
1、经由县人事局(或县委组织部)备案后的年度考核结果。
2、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审批表》二份(处级以上三份)和《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工资变动审批簿》;
C、收费标准:7元/人
D、办理时限:当日
承办股室:工资股           联系电话:7053738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
A、办事程序
1、单位将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计算出人员退休工资。
2、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三份(处级以上五份),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归县委组织部管理的人员要经组织部盖章)。
3、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劳局工资股审批退休工资;
B、携带材料
1、个人档案(组织部下发的退休文件);
2、单位、主管部门(处级以上经组织部)盖章后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一式三份(处级以上五份);
C、收费标准:2元/人
D、办理时限:当日
承办股室:工资股           联系电话:7053738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A、办事程序
1、死亡人员所在单位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内容后,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盖章;
2、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劳局审批补助费;
3、单位将审批后的表格报送到相关部门。
B、携带材料
1、死亡人员的火化证明原件;
2、享受补助人员与死亡人员直系亲属证明原件、复印件;
3、享受补助人员符合年龄条件证明原件、复印件;
4、享受补助人员无正常收入来源证明;
C、收费标准:工本费2元/人
D、办理时限:当日
承办股室:工资股         联系电话:7053738
 
 
发改委
财政局
人社局
公安局
民政局
建设局
教育局
交通局
环保局
农业局
林业局
水务局
卫计委
审计局
商务局
国税局
地税局
物价局
鄱阳湖渔政局
统计局
编委办
科技局
人防办
供销社
城管局
润泉供水公司
公路局
司法局
房产局
农机局
供电公司
工信委
防震减灾局
文广局
体育局
人民银行
金融办
粮食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服务中心
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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